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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进口化妆品需要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1-26 03:50:53

㈠ 化妆品怎么进口报关

化妆品进口报关需要的资料

01、营业执照/进出口经营权

02、商业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

03、原产地证明、自由销售证明

04、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

05、报关报检委托书

化妆品进口申报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收发货人备案 (发货前办理)

3、贴好标签、备货

4、准备单证

5、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6、换单 (我司操作)

7、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商检查验放行

11、送货

12、出具卫生证明

温馨提示:进口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进口商需在国家食药监局(NMPA)取得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文/备案凭证;还需完成境内收货人备案;如果商品成分涉及濒危物种,还需取得濒危物种进口许可证。

㈡ 进口化妆品需要哪些流程啊要提供什么资料

进口化妆品需要的流程要和提供资料:
手续流程
准备样品/资料---送检---准备送审资料----申报---取得批件
所需资料编辑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12)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5相关条例
2010年4月之后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需提交哪些资料及要求:
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
1、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3、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3)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
(三)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四)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等;
(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六)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送审样品1件。
4、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八)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九)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5、以上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㈢ 化妆品的进口报关流程是什么

1、化妆品进口前,需要办理化妆品批文,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2、到港前客户提供贸易合同、装箱单、发票、和提运单
3、国外提供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卫植检证
4、 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5、到港前预申报
6、正本抽单,放行/查验。

㈣ 国外化妆品进口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国外化妆品进口需要办理的手续:

化妆品备案凭证/行政许可批件,是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进口化妆品入关前做的检测及评审业务取得的凭证资格。

(4)购进进口化妆品需要什么扩展阅读:

现在国内市场对于化妆品的消费能力正在逐步增强,很多企业想要瞅准时机加入化妆品销售的行列,想一般贸易合规化进入中国,就必须通过正规手续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中国对于化妆品的基本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化妆品在销售前必须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注册或备案。

你可能会问进口化妆品审批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①进口化妆品根据宣称功效被分为两类:非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

②进口非特殊化妆品采取备案制,特殊类产品为注册制。

③进口化妆品的申报程序: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颁发卫生许可批件

④进口化妆品审批需要很多专业材料准备。

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等。

㈤ 化妆品一般贸易进口报关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化妆品进口报关手续资料

1、国外供应商:原产地证、卫生证、自由销售证、提单、贸易合同、装箱单、商业发票等;

2、国内进口商:营业执照、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截图、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二、化妆品进口报关流程

1.做进口化妆品到港前的发货人和发货人。

2.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预审备案。

3.化妆品到货后,申请报检(2个工作日)并出具清关单;抽样测试(卫生证书2周)。

4.清关(2-3个工作日)——缴纳税金。

5.仓库贴标、商检终检——放行三、退运(返修)进口常见问题。

三、化妆品进口申报问题及注意事项

1.提供《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原件或复印件)或《标签审核验收合格证》及详细货物清单。来自“疯牛病”地区的化妆品,必须提供国家局批准的生产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检疫副本原件。

2.进出口化妆品经营者或者外贸代理公司的代理人应当在报检前90个工作日向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受理单位(当地化工矿产部门)提出标签审查申请。.经营者或者外贸代理机构申请标签审查时,除填写标签审查申请表外,还应当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样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进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第十二条 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进口配额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行管理。

㈥ 化妆品进口申报的流程有哪些,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

化妆品进口流程:
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
4.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化妆品许可证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一、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品配方 (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如果有复配原料,复配原料中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
2.使用说明书 (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注: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如果为小语种,请提供外包装翻译(如委托我方翻译,翻译费用实报实销)
4.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会提供表格签写)
5.产品样品 (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16个,特殊类的数量25~30个(根据功能定))。
6.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7.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8.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如果贵司计划准备配方和样品,请及早告知,我司免费指导配方准备的格式以及样品要求。避免企业因为不了解法规准备的不合格,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二、提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需要提供的内容:
1.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的自由销售证明原件。
2.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安全控制要求
3.产品安全风险物质的评估材料。
4.生产工艺和简图(指特殊类产品)。
5.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指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
6.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仅指委托加工的情况需要提供)申报周期4-5个月(普通类)6-7个月(特殊类,美乳和育发除外)美乳8个月,育发8到9个月
化妆品进口报关所需文件:PACKING LIST、INVOICE 、贸易合同
1.原产地证
2.自由销售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备案证书正本(提供两三份复印件)
5.中文标签 (将中文标签贴于包装纸盒上,各提供1份)
6.产品成分表(盖生产商的章、副本即可,可参考样板)
7.卫生证书
8.产品图片
9.样品

化妆品进口报关资料

㈦ 我国进口护肤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首先,文件方面。国外需要提供正本:原产地证,卫生证,检测报告。扫描件:箱单发票,提单,产品的原标签及翻译件。国内需要提供:正本药监局批文。
第二,企业资质。现在进口化妆品需要代理企业以及实际收货人必须要有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所以如果需要在报关单上体现出收货人,收货人必须办理化妆品收货人备案。国外的发货企业也必须有化妆品备案。我司可代为办理,需要大概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第三,申报流程,护肤品的申报过程与食品基本相同。主要流程大概就是:报检,报关、交税、查验、放行、再次查验、抽样、下达检验检疫证明、放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护肤品,比如:眼霜,是可能会有消费税产生的,在进口之前我司会给产品归类,提前告知客户。
第四,注意事项。化妆品是必须在药监局办理备案的,在备案过程中就针对产品的成分,标签进行了审核。只要有药监局的备案,化验合格的几率是很大的,但是要注意标签部分,海关对中文标签审核很严格,包含字体高度等都有要求,所以在印刷之前最好发给我司审核一下。
最后还要重点提醒,所有进口化妆品首次进口都会抽样化验,必须要等到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才可销售和使用,如果产品化验不合格,可以提出复验,如果复验的结果还是不合格则需要将全部商品退运或者销毁。海关在销毁或者退运出境的时候会清点货物数量,如果发现少货,则要对进口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㈧ 进口化妆品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化妆品首次进口需先获得国家食药局行政许可审批,其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办理好进口备案凭证后操作流程,提供装箱单、合同、发票、产地证、卫生证、外包装。向进口口岸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海关口岸进行申报。经商检审核,海关查验后,缴税,放行。进入到监管仓库进行样品化验,合格后出检验合格证书,拿到证书后就可以自由销售。

㈨ 进口一批化妆品有哪些报检要求

【申报要求】 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申报。包括但不限于对进口化妆品按照名称、品牌、原产国家(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逐一申报。
【首次进口认定】 首次进口化妆品指无既往进口记录的化妆品,既往进口记录等证明材料应由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提供,凡不能提供真实有效既往进口记录证明材料的应视为首次进口化妆品。境外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包括产品品牌)、配方、境外发货人、境内收货人等信息完全一致的产品视为同一产品。
【首次进口特殊要求】 首次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应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备案凭证。
依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34)第八条
【首次进口化妆品口岸海关审核要求】 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审核以下文件:
一、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化妆品,应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二、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审核备案凭证;
三、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审核下列材料:
(一)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二)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原产地证明。
四、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三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为企业申明持有材料,在检验检疫过程中需要验核原件的,可要求企业提供。
五、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依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34)第八条
【标签审核要求】 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的标签标注、产品配方应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包括:《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化妆品卫生标准》(GB 7916)、《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00号令)、《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牙膏用原料规范》等,有专项产品标准要求的,还需按照专项标准进行审核。
依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34)第十二条

㈩ 进口化妆品需要什么资料

进口化妆品需要的资料有:
1.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的自由销售证明原件。
2.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安全控制要求
3.产品安全风险物质的评估材料。
4.生产工艺和简图(指特殊类产品)。
5.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指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
6.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仅指委托加工的情况需要提供)申报周期4-5个月(普通类)6-7个月(特殊类,美乳和育发除外)美乳8个月,育发8到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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