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备案怎么提交资料
❶ 化妆品许可证现场审核整改报告如何提交
1、首先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注册备案资料。
2、其次,当电子版材料通过审核之后,申请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的,境内的注册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在电子版注册资料提交后。
3、最后,按照本指南的要求现场审核整改报告将纸质版注册资料递交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机构即可。
❷ 化妆品备案流程和费用
一、正面回答
化妆品进行产品备案的方法:
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4、产品技术要求;
5、产品检验报告;
6、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
费用需要根据产品认证的难易程度、产品个数、办理年限和出口市场等因素共同决定。
二、分析详情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是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备案各项资料的规范提交,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的管理规定。
三、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怎么去备案
双方都要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委托方先备案,取得备案号后,把备案号交给被委托方备案即可。
❸ 化妆品厂备案提交的资料 及流程
化妆品备案是免费的,要做好质检报告和风评,委托化妆品加工厂就可以了。
第一步,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注册账号。如下图步骤注册。
第二步,点击首次备案,按要求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要和生产厂家商量。厂家都有一个专人负责备案的。
第三步,委托企业备案通过后,被委托企业同步进行备案。
第四步,线下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送纸质版的产品说明,网上同步提交,带样品过去给管理人员看过之后,通过即完成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可上市销售。
化妆品加工备案流程
一
、登陆注册
登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注册企业帐号,具体需要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联系人信息、企业简介、带公章的申请表等材料。
二、等待审核通过
帐号审核通过后,企业便可以进行备案。
三、提交相关信息
1. 登录帐号,按照备案系统里的要求,输入产品的配方。
2. 上传清晰的产品实物立体、平面照片及说明书(没有说明书不用上传)
3. 点击提交,等待审核。备案通过,系统会给产品一个唯一的备案编号,不再发放纸质版的备案证书;备案如未通过,根据提示修改再提交即可
四、境内委托生产产品
对于境内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方备案完成后,可通过备案编号关联到实际生产企业备案。
五、备案后检查
对于已备案完成的产品,应在3个月内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后检查。需准备如下资料:
(1)产品配方表(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3)产品风险评估报告;
(4)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5)产品检验报告
❹ 一般贸易进口化妆品怎么办理批文备案
1、首先需要找到一家中国大陆的企业为境内责任人(一般可以找总经销或自己在国内成立公司)。
2、建立国外公司对境内责任人的授权,具体操作为撰写授权文件,然后请依次请国外公证机构和国内公证机构公证。
3、在国家药监局注册用于备案的账户,需要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和第2步中完成的授权文件等资料,取得化妆品备案账号。
4、寄送少量样品(通常20件)至国内用于检验微生物、重金属和皮肤毒理实验等。
5、编撰和整理全套资料(包括第4步中取得的检验报告、产品配方、产品安全评估资料、产品包装图片、自由销售证明、工厂良好生产规范等文件),网上提交至药监局审核。
6、审核通过后,获得化妆品备案凭证,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批文,产品就可以安排进口和清关了。
上述过程耗时约3-6个月,流程较为繁琐且需要一定的法规和化工知识,大型企业如需大量进口可以招聘专业人才,中小企业建议找代理公司协助办理。有相关问题可以再咨询我!
❺ 化妆品如何申报行政批文
化妆品如何申报行政批文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进口化妆品需办理进口非特殊或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又称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主管全国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并负责对进口化妆品备案进行审批工作。
进口化妆品备案前先送检样品:
1.填制《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
2.产品配方,一式两份,配方需加盖公章
3.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4.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
5.样品15-18个,需要国外的市售包装。
申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1.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❻ 化妆品备案如何办理
目前网上备案的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3年发布的第10号令《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中要求:“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备案的产品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后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
按照要求,在备案前,我们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下同)
2. 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3. 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4. 产品技术要求
5. 产品检验报告
❼ 化妆品原料备案流程
一、正面回答
化妆品原料备案流程:
1、用户注册,品牌方和实际生产企业通过网络分别在非特备案系统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2、网上备案,品牌方向所在省级药监局申请备案,并获得备案号。实际生产企业利用前述品牌方备案获得的备案号关联产品生产信息,并向所在省级药监局再次申请备案;
3、样品检测。送检样品数量根据实际包装容量而定;
4、现场审核,品牌方将现场审核材料送至所在市级药监局进行现场审核。
二、分析详情
化妆品被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需要获得行政许可批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则需要完成网上备案。可以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化妆品的备案信息。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❽ 化妆品备案怎么申请的
1、用户注册。品牌方和实际生产企业通过网络分别在非特备案系统申请用户名和密码(注:本条例针对委托加工类企业)
2、网上备案
(1)品牌方向所在省级药监局申请备案,并获得备案号;
(2)实际生产企业利用前述品牌方备案获得的备案号关联产品生产信息,并向所在省级药监局再次申请备案。
备案成功后,获得一个备案号,和二条可公开查询的备案信息。
3、样品检测。送检样品数量根据实际包装容量而定。
4、现场审核。
(1)品牌方将现场审核材料送至所在市级药监局进行现场审核。
(2)实际生产企业将现场审核材料送至所在市级药监局现场审核。(注:一般最快1周可完成,正常需要2-3周。)
二、化妆品备案准备以下资料
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下同)
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4、产品技术要求
5、产品检验报告
这些资料中,1和2我们会在网上备案的时候用到,剩下的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一般备案成功后的3个月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进行现场审核,企业需要提供这些资料以供检查。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有哪些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触犯了本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本罪规定的刑罚较轻,按较重的罪名处罚。综上所述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行为实际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二条规定: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❾ 化妆品许可证现场审核整改报告如何提交
资料的递交依然分为电子材料递交和纸质材料递交两个阶段。境内的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用户办理化妆品或者新原料注册、备案时,应当首先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注册备案资料。
当电子版材料通过审核之后,申请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的,境内的注册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在电子版注册资料提交后,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将纸质版注册资料递交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机构。
其中,化妆品所使用原料的原料来源和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可免于提交纸质版资料。受理机构收到电子版和纸质版注册资料后,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形式审查工作。
进行新原料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境内的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在备案信息公布前,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将纸质版备案资料递交至备案管理部门。其中,化妆品所使用原料的原料来源和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可免于提交纸质版资料。
国产普通化妆品的纸质版备案资料可以由境内的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