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說明書修訂日期是什麼意思
1. 修訂日期是什麼意思
修訂日期是一個組合詞,意思是修改訂正文章或文件的時間。
一、修訂
釋義:編者對文章的修改訂正。
引證:宋·朱熹《答滕德章》:「近加修訂,稍有條理。」
譯文:近日加以修改訂正,變得稍微有條理。
二、日期
釋義:發生某一事情的確定的日子或時期。
引證:魯迅《吶喊·故鄉》:「我已經將你到家的大約日期通知他,他也許就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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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的近義詞:
一、修改
釋義:指改動、刪節或增添,改正,糾正修改有錯誤的文本,主要是為了達到提高文章質量的目的,包括四種方法:刪、增、理、換。
引證:巴金《後記》:「所以我回到宿舍就把前一天寫好的初稿拿出來修改和補充。」
二、訂正
釋義:校訂、改正文字或計算中的謬誤。
引證:孫犁《澹定集·序》:「現將有關我的創作者,略加訂正,發表出來,供讀者參考。」
2. 面膜上的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是什麼意思
生產批號:生產批號就是每一批產物的生產號碼,證明面膜被有關部門批准開始用於生產的日期。
限用日期:在它給你的日期之前把面膜使用完,也可以理解為過期時間,一定要在這期限內使用,過期的面膜不要使用,對皮膚有危害的。
因為面膜過期之後,其中的成分就會發生變質,不但失去了它原有的對皮膚的保護作用,而且繼續使用的話還可能會引起皮膚的過敏及其他的肌膚問題等。嚴重的可能會導致毀容,所以過期了的面膜是一定不能再用在臉上的,這點妹紙們要知道,不要因為那幾塊錢而冒著毀容的危險去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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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法
時間:
通常織布式面膜敷10~15分鍾即可,具體的敷面時間可根據面膜上的說明確定。需要注意的是面膜並非敷得時間越長效果越好,如果你發覺到了面膜說明書上規定的時間,但是面膜仍然很濕潤,也無需繼續敷下去,因為面膜中的有效成分已經被你的肌膚充分吸收,再敷也不會增加效果。
按摩:
將織布式面膜取下後,可以藉助臉部留存的營養成分配合按摩,令面膜的功效加倍。雙手手指按照「從中心到外圍」、「由下向上」的順序順著肌肉的紋理按摩,這個路線是淋巴循環的線路,可以排毒並緊致皮膚。
包裹:
面膜之所以具有出色的保養效果,最主要的也在於面膜的「包裹」效應,令肌膚與空氣完全隔離,讓肌膚充分吸收營養。因此,敷面膜的時候最好是能躺著敷,讓面膜的自身重量充分壓在臉上,幫助面膜發揮「包裹」效應。
3. 葯品說明書修訂日期和葯品生產日期有什麼區別
葯品說明書修訂日期是葯監局對該葯品說明書上內容審核修訂確定後日期,葯品的使用要按說明書上的內容執行。
葯品生產日期是該批葯品在廠家生產出來的日期。一般都有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4. 葯物里的說明書修訂日期是什麼意思
就是對葯物說明書進行修訂的具體日期啊,因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可以根據對全國葯品不良反應監測等情況,要求葯品生產企業修改說明書,這就與初始說明書不一樣了,所以修訂以後會加上修訂日期。
5. 核准日期和修訂日期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核准日期和修訂日期分別是指:
1、核准日期是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該葯品注冊的日期;
2、修定日期是指該葯品說明書的修訂被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核準的日期。
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印製在說明書首頁左上角,修改日期位於核准日期下方。一般生產日期是在包裝上的,有效期的後邊的 ,多數是會顯示有效期多少年,然後給出有效的時間段的。
法律依據:《葯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 葯品外標簽應當註明葯品通用名稱、成份、性狀、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貯藏、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批准文號、生產企業等內容。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不能全部註明的,應當標出主要內容並註明「詳見說明書」字樣。
6. 說明書修訂日期是什麼意思
說明書修訂日期:說明書也是在不斷修改的,每次修改都要核准,所以會在說明書上看到核准日期。說明書,是以應用文體的方式對某事或物來進行相對的詳細描述,方便人們認識和了解某事或物。
說明書要實事求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不可為達到某種目的而誇大產品作用和性能。說明書要全面的說明事物,不僅介紹其優點,同時還要清楚地說明應注意的事項和可能產生的問題。產品說明書、使用說明書、安裝說明書一般採用說明性文字,而戲劇演出類說明書則可以以記敘、抒情為主。
7. 面膜的編制日期是什麼
如果面膜上有兩個日期,那就是生產日期和截止日期。
如果只有一個,可以對比當前日期,以前是生產日期,以後是截止日期。截止日期是保質期,面膜需要在截止日期前使用。截止日期過後,說明面膜過期,不能繼續使用。面膜的保質期是三年。如果面膜上印有限制日期,只要在此日期前用完,限制日期減少三年即為生產日期;如果面膜上印有生產日期,就要在生產日期後三年內用完。只要面膜還沒開封,就可以放心使用。
8. 說明書修訂日期是什麼
你好:葯品說明書標示的核准日期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該葯品說明書的時間。修改日期為此後歷次修改的時間。
9. 葯品說明書修訂日期和葯品生產日期有什麼區別
葯品說明書修訂日期和葯品生產日期根本就是兩碼事兒,區別大了去了。
葯品說明書是葯品信息最基本、最主要的來源,其功能是向患者介紹葯品的特性,是指導臨床醫生正確選擇用葯和患者自我葯療的主要依據,是國家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由於葯品在上市前的安全性研究中存在客觀的局限性,在葯品上市前臨床研究過程中,受到許多客觀因素限制,例如,病例少、研究時間短、試驗對象年齡范圍窄、用葯條件控制較嚴等。因此,葯品不良反應發現上存在時滯現象,這也決定了葯品說明書的修改是動態的、不斷完善的。
葯品生產企業應根據葯品上市後的安全性、有效性情況及時修改說明書,國家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也可以根據葯品不良反應監測、葯品再評價結果等信息要求葯品生產企業修改葯品說明書。
所以國家葯監局批准某個企業某個葯品說明書修訂日期,那個日期就是葯品說明書修訂日期。一年二年甚至幾年以前的修訂日期。不可能年年修訂。
而葯品生產日期是根據葯品實際生產(投料)的年、月、日來決定的,每天都有生產,那麼每天都有一個生產日期。
葯品還有生產批號的問題,如果某個葯品每天投(或配製)一次原料,就是一個生產批號。如果某個葯品每天投(或配)2次或2次以上的原料,那麼這個葯品一天就有2個或2個以上的生產批號。
所以葯品包裝上一定要看到,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有效期。
10. 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核准日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該葯品注冊的時間。
修改日期:是指該葯品說明書的修訂被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核準的日期。
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印製在說明書首頁左上角,修改日期位於核准日期下方。 按《葯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葯品外標簽還應當註明葯品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批准文號等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3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二條 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該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注生產日期。第八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