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身份證怎麼辦理
㈠ 臨時身份證如何辦理
對於居民身份證已申辦受理,正處於等待領證期間急需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該居民身份證受理派出所(含居民身份證受理點)提出申請。受理時,應當場審驗手續,核實本人居民身份證受理信息,確認無誤後,再受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業務。
㈡ 如何辦理臨時身份證
法律分析: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㈢ 臨時身份證怎麼辦理需要多久
臨時身份證辦理當天就可以拿到。
現公安局推出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包含大幅壓縮臨時居民身份證辦證時間。進一步提升辦事效率,開展臨時居民身份證在基層派出所現場制發工作,將申領流程簡化為當場受理、現場制發。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該辦法還規定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換領、補領、簽發的有關制度。
【法律依據】
《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六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使用規范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元號填寫。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同時使用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文字。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並在收到申請後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查驗公民的臨時居民身份證,被查驗的公民不得拒絕。第十七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臨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標准,由公安部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核定。
公安機關收取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全部上繳國庫。第十八條 對公民交回和收繳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登記後銷毀。
㈣ 臨時身份證卡怎麼辦理
臨時身份證的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公民申領度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並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註明。
主要有以下流程:
1、申請人必須是本地戶籍的,在前往當地派出所向居民身份證辦理窗口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
2、窗口工作人員受理後,會對申請人信息進行核對,之後制證並收取證件工本費。
3、臨時居民身份證是立等可取的
㈤ 臨時身份證怎麼辦理
辦理臨時身份證必須提交居民戶口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註明是管理規定的必要條件之一。 另外辦理臨時身份證必須收取10元的人工費。 而且,未滿16歲的市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一、臨時身份證的定義
臨時身份證是用聚酯薄膜密封的一張卡片式的。 新版臨時居民身份證的號碼是公民身份號碼。 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臨時居民身份證是用聚酯薄膜密封的一張卡片式身份證。 證書正面印著彩虹的扭曲圖案、寫意「長城」圖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的證書名稱。 臨時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常住戶口所在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照片、證件有效期和發證機關。 第一百零三條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二、多久可以拿到臨時身份證
臨時身份證可以起到身份證的作用,但與身份證不同,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只有三個月。 臨時身份證通常三天就可以拿到。 公民補領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根據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向公民辦理臨時身份證,公民支付人工費。
目前,公安局出台了十大平民利民措施,包括大幅壓縮臨時居民身份證發放時間。 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開展臨時居民身份證現場發放工作,將申請流程簡化為現場受理、現場發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更換、重新領取居民身份證期間,需要緊急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㈥ 網上申請臨時身份證怎麼辦理
網上申請不了臨時身份證,但可以網上預約,然後按照預約的時間去派出所申請辦理身份證,同時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有效期三個月,規定三天取證,一般當天可以拿到。
㈦ 臨時身份證怎麼辦理
臨時身份證可以這樣辦理:1、在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時,需要交驗居民戶口本、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相片。並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裡面,添加註明,這也算是管理規定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2、辦理臨時身份證時要收取10元工本費;3、還沒年滿16周歲的公民,那麼可以讓監護人代為申領。
【法律依據】
《臨時身份證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16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而尚未領到證件的,居民身份證丟失、損毀尚未補領到證件的,可以根據需要申領臨時身份證。
㈧ 怎樣辦理臨時身份證
以洛陽市辦臨時身份證為例,辦理臨時身份證只能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關於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的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請人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一:
1、居民戶口本;
2、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
3、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證件。
二、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需交驗下列證明材料之一:
1、居住證;
2、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的,可提供公安機關核驗過的登記材料;
3、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材料;
4、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並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註明。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並在收到申請後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第十三條 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十四條 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第十五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查驗公民的臨時居民身份證,被查驗的公民不得拒絕。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