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補水費單
1. 交水電費的卡丟了怎麼補辦
1、交水費的水卡丟了要馬上帶身份證去相對應的銀行掛失,只要拿上以前的發票去繳費,還是可以的,因為發票上有繳費號。
2、丟失補辦:自來水繳費卡如果丟失了,可直接到自來水供水營業廳辦理新的水費卡。
3、需要的證件:在補辦的時候應帶上原繳費發票到自來水公司去,就能辦理。
4、到銀行掛失一周後才能補卡,補卡手續費用不等,具體的按各地政策來。
(1)怎麼補水費單擴展閱讀:
在燃氣方面,因安全原因,指定由燃氣經營企業施工的,燃氣設施建設安裝收費標准由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已形成市場競爭的工程施工安裝等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委託雙方自行協商確定收費標准。
在供水方面,戶外供水工程的建設安裝等,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委託雙方自行協商確定費用標准。對於「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改造費用,已實行居民階梯水價的市、縣停止收取,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
2. 交水費的水卡丟了怎麼辦怎麼補辦,需要什麼證件收費嗎
一、交水費的水卡丟了要馬上帶身份證去相對應的銀行掛失,只要拿上以前的發票去繳費,還是可以的,因為發票上有繳費號。
二、丟失補辦:自來水繳費卡如果丟失了,可直接到自來水供水營業廳辦理新的水費卡。
三、需要的證件:在補辦的時候應帶上原繳費發票到自來水公司去,就能辦理。
四、到銀行掛失一周後才能補卡,補卡手續費用不等,具體的按各地政策來。
(2)怎麼補水費單擴展閱讀:
水卡,自來水用戶繳費卡,通常每戶一表,一個表一張自來水繳費卡,用於繳費使用。自來水用戶繳費卡,通常每戶一表,一個表一張自來水繳費卡,用於繳費使用。
交水費的幾種方式:
1、直接到供電供水公司營業大廳交。
2、由物業代交。
3、銀行劃撥交納,只需將自己的帳號到供電供水公司登記一下。
4、網上銀行交費。
5、由供電供水公司工作人員上門收取。
6、利用支付寶支付,支付寶錢包繳納水、電、燃氣費。
3. 水費單子掉了怎麼交水費
我家9月份收到一張水費單子,後來不小心丟了,怎麼交水費啊,聽說沒有單子銀行不給收,現在十月了會多收錢嗎? 放心有催款單的 打電話聯系要求
4. 水電費單哪裡補打
...小區物業...銀行自助的話就在交費或者網上.要不就是交費的地方
5. 補開水電費,交費證明怎麼開
不交水電費,交費證明就直接寫收到,幾月份交來水電費就可以啦。
6. 水費繳費通知單丟了怎麼辦
1、如果保留了以前的單子,即可直接拿著以前的單子去繳費,只需要戶號,即可完成支付。
2、也可以直接通過網上渠道如付費通,通過戶號進行查詢繳費。
3、付費通同時可支持過期水費賬單的繳納,可以等到次月一次性交付。
4、聯系所屬自來水公司溝通解決。
注意事項:因逾期付款,按規定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7. 水電費單丟失了.可以補回來嗎
你到繳費的自來水公司找到底簿然後復印就可以了。
8. 水費單子丟了怎麼交水費
估計你以前很少繳納水費,如果單子丟了或者不拿單子,直接到營業廳給營業員報你家的詳細地址、姓名,營業員就可以在電腦里查出你家的水費了。千萬不要等到下月再繳,那樣的話,要收滯納金的。
9. 如果增值稅水費發票丟了能補嗎,怎麼補啊,非常感謝啊。
無法補開,但可以找原開票單位將發票存根聯或記帳聯復印一份並加蓋公章,作為入帳的憑據。
如果丟失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按以下規定進行操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規定: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10. 水費發票丟了可以補開嗎
法律分析:無法補開,但可以找原開票單位將發票存根聯或記帳聯復印一份並加蓋公章,作為入帳的憑據.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