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護膚生意錢交了不想做怎麼辦
1. 美容院交了錢,沒去做過想要退款要怎麼辦
可以跟美容院協商退錢,如果有協議的,應該根據協議進行;如果不能合適處理地,建議聯系消費者協會協助處理
2. 我在一家美容店交了錢,做保養,但是現在我不想做了,能不能退款
你在一家美容院交了錢做保養,但是現在因為一些情況不能去做了,也不想去做了,如果當初他們的銷售人員跟你說,辦了這張卡,以後裡面的金額是不退的,那麼退不了,只能是堅持做完,如果說是裡面的金額可以退那麼就能把錢退出來,這個還是得問一下那個美容院的客服人員,他們應該能給你一個滿意的答復。
3. 我加盟一家護膚品公司,生意不好現在不想開了,交了一萬的保證金,說拿貨滿一萬返一千,我後來也沒拿貨,
看合同約定。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或者由第三方調解(例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訴。如果雙方訂有明確的仲裁協議,則應當依法申請仲裁
4. 美容院交了錢不想做了可以退嗎
在美容院交錢不想做了可以退。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回預付款。並且應當與消費者明確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內容。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確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約定期滿之日起、無約定期限的自消費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過十五日未退款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5. 美容院可以退款嗎,我交了錢不想做了
我最恨那些商家專門欺負我們這些學生,我來幫你! 第一,你的那個美容卡,是屬於預付款性質,是絕對可以退錢的。只要是你還沒花掉的那些錢,100個可以要回來,管他們說的什麼不退不還不換。 預付款無雙向或單向擔保的效力,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時,預付款應當返還。各方的違約責任通過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來定,如果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一般不承擔違約責任。預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下,不管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受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回。 格式合同條款中,增加對方義務,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為無效條款。 綜合上面所說,如果你們有約定違約金,美容院可以要求你賠償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但是沒有權利不把你的錢退還給你。如果你確實想出一口氣的話,直接起訴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返還就行了。 第二,關於你說的這個問題,美容院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悉真情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然後是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四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 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基本上前面4個都是廢話,只有第五個才是有用的,所以我建議你還是可以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過有個問題最好考慮一下維權的成本!希望能幫到你! 那我再補充幾個回答: 1、美容院不能以送了贈品為由,少退還你的預付款,因為既然說明是贈品,就不能再在之後收取費用,法院也不會支持。 2、根據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者的權益的保護還是不太具體,以及不夠現實。所以,雖然他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但是從法條上來說,你能要求的權利僅僅是要求他們做出說明義務。然後如果這些知情權跟你會不會接受這項服務有決定性影響,你可以主張他們違約,要求解除合同,並且要求返還你支付的金額。 3、這個不太清楚,但消協不是盈利性組織,應該是不用繳納費用的。 4、這個是普通合同問題,適用普通訴訟時效,2年。
6. 在美容院交了錢,現在不想做了,想要退錢,怎麼辦
如果是套盒型療程的只能將套盒從美容院帶走,無法退款的,如果你是購買的療程卡,有的美容院會按照正常價格扣除你已經做完的金額,將余額退回,這種基本就沒幾個錢了,如果你是儲值劃卡消費型的,這個退款的方式最多。
7. 美容院上班第一天簽合同並且交兩百塊錢,不幹了怎麼辦
你在美容院上班,第1天已經簽了合同,而且交了200塊錢,如果你不幹了的情況下,應該提前30天辭職,用人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就可以離職了。
提前辭職,可以這樣做。
員工臨走還費盡心思找靠譜的理由,就是為給你留面子,不想說穿你的管理有多爛、他對你已失望透頂。仔細想想,真是人性本善。作為管理者,定要樂於反省。
的確,管理者與其埋怨離職員工不忠誠,不能與公司共進退,不如從自身找找原因。看看有沒有對不起員工的地方,有沒有經常傷員工的心,工資分配、發放是否合理等。分析自身原因後,找到改進的方法,避免以後犯同樣的錯誤。
有些管理者則不然,員工提出辭職以後,他就各種各樣的阻攔和抱怨,有時甚至阻撓員工正常的離職流程,針對平時我們遇到的此類問題,我想給各位職場朋友分享一下我的建議。
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這里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 ,如果你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三天後就可以離開單位 。當然這中間單位需要你做工作交接的話,你需要配合單位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單位三天後不同意你離職,或者扣除你試用期的工資,單位就涉嫌違法了,如果沒有其他正當理由,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投訴,也可以向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起訴。
第二種情況,你已經辦理了轉正手續 ,屬於是正式員工,當用人單位收到你提出的辭職通知後,用人單位通常會有以下幾種反應:
一、同意你辭職,可以在三十日之內離職。如果這種情況也是你想要的結果,你也希望不用做滿三十天就離職。建議你與單位簽署一份協議,約定好具體的離職日期,這樣對你來說更有保障。
二、同意你辭職,但必須做滿三十日後才能離職。如果你想提前離職,你可以向單位提出這一請求,如果被拒絕,強行離開,單位有權利在滿三十天後再履行離職手續義務。什麼是離職手續義務呢?《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換句話說,如果你強行離職,單位可以延遲辦理離職手續。單位有權利扣工資嗎?其實沒有,單位照樣必須發放你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
但是,現實當中,一旦員工要求提前離職,而單位又沒有同意的話,單位會扣掉你的應發工資。很多員工最後離職後要和單位打開官司也是因為這一點,不過,雖然單位沒有權利扣你的工資 ,如果由於你的提前離職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話,用人單位有權以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向你索取賠償金,不過單位也要舉證來說明你提前離職給單位造成的損失狀況。建議你離職前如果工作沒有交接好,還是要按照單位的要求進行交接,因為作為職場人,要有職場人的職業素養和信譽。
三、同意你辭職 ,但要超過三十天以後才能離職。單位希望你三十天之後再離職,顯然與你的意向相左。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沒有權利要求你繼續工作超過三十天。但是如果你的工作特殊,確實在一個月之內無法完成工作交接,建議你繼續延長離職時間,待所有工作交接完畢後再離職。不過這個是根據你的意願來決定 ,單位是不能強制你繼續工作的。
四、不同意你辭職,《勞動合同法》賦予辭職員工的義務是,通知用人單位,而不是向用人單位申請。因此,用人單位其實沒有權利拒絕你的辭退通知。不同意辭職的做法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你只要能證明自己履行了通知義務,三十天後就可以合法離職。因此,遇見不同意離職的時候,並不用太擔心,自行三十天後離職即可。如果你是以辭職為由爭取一些個人利益,而不是真心想辭職的話,這時單位繼續挽留你,不同意你辭職 ,你也達到了目的,那麼恭喜你,證明你對公司還是有很大的價值的。
人生路很長,人生路當中很長時間都是在職場中度過的,要時常懷有感恩之心。感恩單位給你的機會,讓你成長 ,給你財富,但是如果你在職場當中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們也要做到有法為伴。離職,提前30天告知,對公司是交代,對自己何嘗不也是一種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