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產品標簽如何做
『壹』 進口化妝品中文標簽備案怎麼做
先要去海關那邊備案,還要去工商局 備案
『貳』 化妝品產品標簽上的咨詢熱線是要求手機號還是座機號
好像都是座機號。商品對外銷售的同時必須有商品標簽,商品標簽也是消費者了解商品信息的基本途徑,各種各樣的商品,也會有不同的商品標簽,那麼這些商品標簽是如何批量製作出來的呢?以化妝品標簽為例,今天小編就教大家用中琅標簽製作軟體批量製作化妝品標簽。
1.根據實際紙張大小在中琅條碼列印軟體中設置化妝品標簽的紙張大小、行列、以及邊距。利用中琅標簽列印軟體中「繪制圓角矩形」和「繪制線段」工具,繪制化妝品標簽上的表格,不會繪製表格可以參考《中琅標簽列印軟體如何繪製表格》。
2.添加化妝品標簽上固定不變的信息。點擊中琅條碼列印軟體左側工具欄「A」圖標,繪制一個普通文本,雙擊普通文本打開「圖形屬性」,在「數據源」中修改默認數據,手動添加「產品名稱」,化妝品標簽上其餘固定不變的信息也都一次這樣添加。如下圖:
『叄』 進口化妝品需要怎麼做標簽備案呢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1、出口化妝品標簽審核資料目錄;
2、申請單位保證書;
3、化妝品功效成分及相關證明材料、檢驗方法;
4、產品配方;
5、產企業質量標准;
6、產品在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及銷售的證明文件;
進口產品提供原產國政府部門頒發的允許銷售文件
7、如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准文號、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證批准文號、相關檢測報告的,需提供復印件;
8、進口化妝品經銷商、進口商、代理商在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證明文件;
9、申請出口化妝品標簽審核時,提供銷往國(地區)對化妝品標簽的有關規定或其它相關證明;
10、出口化妝品生產商需提供衛生許可證及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肆』 化妝品的標簽印刷有哪幾種 比如像飄柔,海飛絲那屬於什麼印刷 有高手求教,前提我不是做盜版的,
透明PET材料應該是,或者BOPP,絲網打白底,然後凸版印刷,然後上光油,模切,成品了,然後就是貼標,五年前我看見過飄柔用手動貼標的,不過現在應該是自動貼標了吧
『伍』 化妝品標簽所標注內容的說明材料怎麼寫啊
化妝品的標簽問題:一是要准確辨識進口食品、化妝品標簽。正確的食品、化妝品標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內容清晰、醒目,消費者易於辨認和識讀;標簽的所有內容,應通俗易懂、准確、有科學依據;不得以虛假、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標簽不得與包裝物(容器)分離;標簽內容應使用規范的漢字。二是正確掌握進口食品標簽的詳細內容。進口食品標簽必須標示以下內容:食品名稱、配料清單、凈含量、原產國或地區、國內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示(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其它標注內容等。三是正確掌握進口化妝品標簽的詳細內容。進口化妝品必須標注以下內容:產品名稱、製造者的名稱和地址、內裝物量、日期標示(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進口化妝品衛生批准文號、其它標注內容等。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化妝品標簽標識的監督管理,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化妝品衛生規范》、《消費品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簽》及《健康相關產品命名規定》等有關法規文件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化妝品標簽標識內容,包括粘貼、連接或印刷在化妝品銷售包裝上,以及置於銷售包裝內的文字、數字、符號、圖案、音像和其他說明性材料等。
標簽中未被覆蓋的外文內容應符合本規范規定,或在標簽中用規范中文明確表明「標簽內容以中文為准」;專供出口生產的化妝品的標簽不適用本規范。
第三條 化妝品標簽標識的一般要求:
(一) 化妝品標簽註明的產品使用說明必須符合化妝品定義規定的使用方法(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和使用部位(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部位)。
(二) 化妝品標簽應按照《消費品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簽》(GB5296)的要求標注有關內容。並應明確、完整的標明相關許可證號和批准文號。如: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應標明「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批准文號」;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應標明「進口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批准文號」或「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文號」;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應標明「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批准文號」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應標明「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
不屬於化妝品范疇的產品不得標注任何與化妝品衛生監管有關的上述批准文號和許可證號。
(三) 化妝品標簽標注的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在華責任單位(進口商或銷售商)名稱及地址、原產國(實際生產國)、國內實際生產地、顏色、色號、香型、防曬系數、功能等信息應與產品獲得相應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以及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上所載明的相關內容一致,並與許可時批準的產品一致。
第四條 化妝品名稱的標注要求
(一) 化妝品名稱應符合《健康相關產品命名規定》的要求,名稱原則上應包括商標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和屬性名。
(二) 名稱標注要清晰、完整、易於辨認,不能使用產生混淆、誤導消費者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標注方式。名稱中文字或符號之間應緊密連接,不得有明顯間隙。除商標外,均使用相同字體和字型大小。
(三) 名稱中使用注冊商標的,必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不得使用有誇大功能或誤導消費者的商標。
(四) 通用名應當准確、科學,可以是表明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產品功能的文字。以原料或功效成分作為通用名時,必須是產品配方中含有的原料和成分,但僅被理解為產品顏色、光澤、或氣味的詞語除外,如珍珠色、水果型、玫瑰花型等。以功能作為通用名時,該功能必須是產品真實具有的功能。
(五) 屬性名應當表明產品的客觀形態,不得使用抽象名稱,但一些約定俗成的品名,可省略屬性名,如:口紅、胭脂、唇彩、顏彩、眼影、粉底、護發素、精華素、面膜等。
(六) 同一系列的化妝品,香型、顏色等不同,命名如採用相同商標名、通用名和屬性名時,必須在產品名稱中加以標識以示區別。
第五條 關於防曬化妝品防曬功能的標識
(一)凡宣稱具有防曬功能的化妝品,其產品標簽中必須標注相應SPF值、PFA值或PA值等防曬效果指標。所標防曬效果指標必須有有效的檢驗依據支持。SPF值、PFA值或PA值必須按照衛生部發布(或認可)的測定方法在衛生部認定的實驗室或國外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檢測。關於國外實驗室資質條件參見衛生部《關於防曬化妝品SPF值測定和標識有關問題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43號)。
(二)防曬化妝品SPF值標識應按照以下規定:
1、 當所測產品的SPF值小於2時不得標識對UVB的防曬效果。
2、 所測產品的SPF值在2—30之間(包括2和30),則標識值不得高於實測值。
3、 當所測產品的SPF值大於30、減去標准差後小於或等於30,最大隻能標識SPF30。
4、 當所測產品的SPF值高於30、且減去標准差後仍大於30,最大隻能標識SPF30+,而不能標識實測值。
(三)宣稱具有防水、防汗等功效的防曬化妝品應具有有效的實驗依據。
第六條 化妝品標簽標識中若標注「經皮膚科醫師或眼科醫師測試」、「本產品不引起粉刺」、「經過敏性測試」等相關用語,產品應具有有效的臨床試驗報告或檢驗依據。
第七條 關於國產化妝品委託加工(包括分裝)產品有關信息的標識
(一) 委託方具有與被委託產品許可范圍一致的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標注委託方名稱和地址,以及被委託方的名稱和衛生許可證號;或者標注委託方的名稱、地址和衛生許可證號。
(二) 委託方不具有與被委託產品許可范圍一致的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標注委託方名稱、地址,以及被委託方的名稱和衛生許可證號。
(三) 雖不屬於委託生產加工,但產品所有方與實際生產加工企業不同時,參照上述規定標示。例如產品所有方為總公司,實際生產加工企業為其下屬某個企業。但首次申報時,應由總公司出具有關隸屬關系的證明文件,再次申報時可提供復印件。
第八條 關於警示語的標識
(一)為保證消費者身體健康,避免消費者錯誤選擇和使用化妝品,必要時,化妝品標簽上應標注的使用條件、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可能的不良反應等警示信息,以提醒消費者。所有化妝品標簽上均應標識「本品可能對少數人體有過敏反應,如有不適,請立即停用」內容。
(二)化妝品標簽上標注的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等應符合其所含原料的安全性要求。例如,某些原料僅限用於用後沖洗掉的產品或使用中不能接觸粘膜,則含有這些原料化妝品的標簽標識內容應符合這些使用限制。
(三)化妝品如含有現行《化妝品衛生規范》中規定的限用物質、限用防腐劑、限用紫外線吸收劑、限用染發劑等,應按照《化妝品衛生規范》要求在標簽上標注相應的使用條件和注意事項。
(四)育發類、染發類、燙發類、除臭類、脫毛類、防曬類產品及指甲硬化劑標簽上必須標注詳細的使用條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染發類化妝品還應在標簽上標注以下警示語:「對某些個體可能引起過敏反應,應按說明書預先進行皮膚測試;不可用於染眉毛和眼睫毛,如果不慎入眼,應立即沖洗;使用時,應戴合適手套」。
(五)凡是在標簽說明書中宣稱適用於敏感皮膚或者類似詞語的各種化妝品都必須在說明書中註明『在使用前先作小面積試用試驗』。
(六)下列類型的化妝品應在標簽上標注相應警示語:
1、氣霧器產品:產品不得撞擊;應遠離火源使用;產品存放環境應乾燥、通風,溫度在50℃以下,應避免陽光直曬,遠離火源、熱源;產品應放在兒童接觸不到處;產品用完的空罐勿刺穿及投入火中;一次性灌裝的氣霧包裝容器不得再次灌裝;僅限於外用;噴霧時與皮膚保持距離,勿在皮膚破損、發炎或瘙癢時使用;當出現持久異味或分泌物時請到醫院就診;使用後出現皮疹、刺激性或不適時立即停用。
2、泡沫浴產品:按說明使用;超量使用或長時間接觸可引起對皮膚和尿道的刺激;出現皮疹、紅或癢時停止使用;如果刺激持續存在請到醫院就診;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第九條 化妝品所宣傳的功能必須真實、有科學依據,並且符合化妝品定義規定的功能范疇,即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修飾功能及特殊用途功能(例如附件1所列)。不得通過宣傳所用原料的功能來暗示產品實際不具有或不允許宣傳的功能。普通化妝品不得宣傳特殊用途化妝品功能。
第十條 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有關規定,化妝品標簽標識內容應當真實,不得有虛假誇大、明示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作用和效果的內容,不得使用醫療術語,不得對消費者產生誤導,不得以「經衛生部(門)批准」或「衛生部(門)特批」等名義為產品作宣傳。附件2為化妝品標簽禁止標注的用語名單,衛生部將不定期對該名單進行增補。
第十一條 本規范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陸』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是什麼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要求,標簽內容應當合法、真實、完整、准確,並與產品注冊或者備案的相關內容一致。
化妝品標簽應當清晰、持久,易於辨認、識讀,不得有印字脫落、粘貼不牢等現象。
化妝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應當使用規范漢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號的,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使用規范漢字對應解釋說明,網址、境外企業的名稱和地址以及約定俗成的專業術語等必須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加貼中文標簽的,中文標簽有關產品安全、功效宣稱的內容應當與原標簽相關內容對應一致。
除注冊商標之外,中文標簽同一可視面上其他文字字體的字型大小應當小於或者等於相應的規范漢字字體的字型大小。
化妝品中文標簽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產品中文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
(二)注冊人、備案人的名稱、地址,注冊人或者備案人為境外企業的,應當同時標注境內責任人的名稱、地址;
(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國產化妝品應當同時標注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
(四)產品執行的標准編號;
(五)全成分;
(六)凈含量;
(七)使用期限;
(八)使用方法;
(九)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語;
(十)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准規定應當標注的其他內容。
具有包裝盒的產品,還應當同時在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標注產品中文名稱和使用期限。
以上內容參考:
貴州省葯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葯監局關於發布實施《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的公告(2021年第77號)
『柒』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化妝品標簽監督管理,規范化妝品標簽使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的化妝品的標簽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化妝品標簽,是指產品銷售包裝上用以辨識說明產品基本信息、屬性特徵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等標識,以及附有標識信息的包裝容器、包裝盒和說明書。
第四條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標簽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准確性和一致性負責。
第五條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要求,標簽內容應當合法、真實、完整、准確,並與產品注冊或者備案的相關內容一致。
化妝品標簽應當清晰、持久,易於辨認、識讀,不得有印字脫落、粘貼不牢等現象。
第六條化妝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應當使用規范漢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號的,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使用規范漢字對應解釋說明,網址、境外企業的名稱和地址以及約定俗成的專業術語等必須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加貼中文標簽的,中文標簽有關產品安全、功效宣稱的內容應當與原標簽相關內容對應一致。
除注冊商標之外,中文標簽同一可視面上其他文字字體的字型大小應當小於或者等於相應的規范漢字字體的字型大小。
第七條化妝品中文標簽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產品中文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
(二)注冊人、備案人的名稱、地址,注冊人或者備案人為境外企業的,應當同時標注境內責任人的名稱、地址;
(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國產化妝品應當同時標注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
(四)產品執行的標准編號;
(五)全成分;
(六)凈含量;
(七)使用期限;
(八)使用方法;
(九)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語;
(十)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准規定應當標注的其他內容。
具有包裝盒的產品,還應當同時在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標注產品中文名稱和使用期限。
第八條化妝品產品中文名稱一般由商標名、通用名和屬性名三部分組成,約定俗成、習慣使用的化妝品名稱可以省略通用名或者屬性名,商標名、通用名和屬性名應當符合下列規定要求:
(一)商標名的使用除符合國家商標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國家化妝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以商標名的形式宣稱醫療效果或者產品不具備的功效。以暗示含有某類原料的用語作為商
標名,產品配方中含有該類原料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對其使用目的進行說明;產品配方不含有該類原料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明確標注產品不含該類原料,相關用語僅作商標名使用。
(二)通用名應當准確、客觀,可以是表明產品原料或者描述產品用途、使用部位等的文字。使用具體原料名稱或者表明原料類別的詞彙的,應當與產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該原料在產品中產生的功效作用應
當與產品功效宣稱相符。使用動物、植物或者礦物等名稱描述產品的香型、顏色或者形狀的,配方中可以不含此原料,命名時可以在通用名中採用動物、植物或者礦物等名稱加香型、顏色或者形狀的形式,也可以在屬性名後加以註明。
(三)屬性名應當表明產品真實的物理性狀或者形態。
(四)不同產品的商標名、通用名、屬性名相同時,其他需要標注的內容應當在屬性名後加以註明,包括顏色或者色號、防曬指數、氣味、適用發質、膚質或者特定人群等內容。
(五)商標名、通用名或者屬性名單獨使用時符合本條上述要求,組合使用時可能使消費者對產品功效產生歧義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予以解釋說明。
第九條產品中文名稱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顯著位置標注,且至少有一處以引導語引出。
化妝品中文名稱不得使用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進行命名,注冊商標、表示防曬指數、色號、系列號,或者其他必須使用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的除外。產品中文名稱中的注冊商標使用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的,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對其含義予以解釋說明。
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應當是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注冊證書編號,在銷售包裝可視面進行標注。
第十條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和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等相關信息,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進行標註:
(一)注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和生產企業的名稱和地址,應當標注產品注冊證書或者備案信息載明的企業名稱和地址,分別以相應的引導語引出。
(二)化妝品注冊人或者備案人與生產企業相同時,可使用「注冊人/生產企業」或者「備案人/生產企業」作為引導語,進行簡化標注。
(三)生產企業名稱和地址應當標注完成最後一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的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注冊人、備案人同時委託多個生產企業完成最後一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的,可以同時標注各受託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並通過代碼或者其他方式指明產品的具體生產企業。
(四)生產企業為境內的,還應當在企業名稱和地址之後標注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以相應的引導語引出。
『捌』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一是對化妝品標簽進行了定義,明確了化妝品注冊人、化妝品備案人的主體責任和化妝品標簽內容和形式的原則要求。
二是規定了化妝品標簽應當標注的內容以及各項內容標注的細化要求,對化妝品標簽禁止標注的內容進行了規定。
三是確定的立法思路,規定了標簽瑕疵的具體情形,明確了相關法律法規的適用情形。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一是對化妝品標簽進行了定義,明確了化妝品注冊人、化妝品備案人的主體責任和化妝品標簽內容和形式的原則要求。
二是規定了化妝品標簽應當標注的內容以及各項內容標注的細化要求,對化妝品標簽禁止標注的內容進行了規定。
三是確定的立法思路,規定了標簽瑕疵的具體情形,明確了相關法律法規的適用情形。
化妝品標簽管理是化妝品安全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化妝品標簽是消費者獲取產品基本信息和安全使用的最直接途徑,與化妝品使用安全息息相關,有必要實施嚴格管理。根據新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確定的立法思路,明確化妝品標簽管理要求,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標簽相關管理規定,規范和指導行業化妝品標簽的注冊和備案工作,是貫徹落實新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重要內容之一。確保產品使用安全和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的需要;統一規范現有化妝品標簽管理相關要求的需要;保障化妝品國際貿易活動有序開展的需要。
化妝品的標簽應該標注的內容:
1、產品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編號;
2、注冊人、備案人、受託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
3、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4、產品執行的標准編號;
5、全成分;
6、凈含量;
7、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8、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准規定應當標注的其他內容
法律依據: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化妝品經營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下列化妝品:
(一)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所生產的化妝品;
(二)無質量合格標記的化妝品;
(三)標簽、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不符合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化妝品;
(四)未取得批准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
(五)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第十四條 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有下列內容:
(1)化妝品名稱、製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誇大的;
(2)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
(2)宣傳醫療作用的。
『玖』 日用化妝品標簽需要通過ROHS,CSA,UL認證嗎什麼機器可以生產這種化妝品標簽一般是不幹膠材料的
日用化妝品標簽的材料一般是比較高檔的,用料比較考究。日用化妝品標簽在國內使用的有的不用通過這些認證,通過SGS認證就可以,一般不幹膠標簽企業都有這個認證。如果需要出口就需要通過ROHS,CSA,UL認證,分別是歐盟認證,加拿大安全委員會認證,美國安全認證。化妝品標簽使用的不幹膠材料一般是用商標印刷機或捲筒不幹膠印刷機來做的,搜一下「卡樂普標簽」,是做化妝品標簽的專業廠家,質量可靠,標簽的品種很多,像PET,透明不幹膠等都有。
『拾』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2021
一、正面回答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1、為加強化妝品標簽監督管理,規范化妝品標簽使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的化妝品的標簽管理適用本辦法;
3、產品銷售包裝上用以辨識說明產品基本信息、屬性特徵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等標識,以及附有標識信息的包裝容器、包裝盒和說明書;
4、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標簽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准確性和一致性負責等。
二、分析
商標名的使用除符合國家商標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國家化妝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以商標名的形式宣稱醫療效果或者產品不具備的功效。以暗示含有某類原料的用語作為商標名,產品配方中含有該類原料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對其使用目的進行說明。
三、化妝品標簽應當標注的內容包括哪些?
1、產品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編號;
2、注冊人、備案人、受託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
3、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4、產品執行的標准編號;
5、全成分;
6、凈含量;
7、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8、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准規定應當標注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