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認定什麼是化妝品
⑴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下列產品中什麼屬於化妝品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章:國家根據化妝品風險程度,對化妝品原料實行分類專賣管理。化妝品分為特殊舒化妝品和一般化妝品。
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化妝品新原料注冊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移交技術評價機構。技術評價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完成技術評價工作,並向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評價意見。
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記,發給《化妝品新原料登記證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說明理由。

(1)法律上認定什麼是化妝品擴展閱讀: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規范化妝品生產經營,加強化妝品監督管理,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促進化妝品行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化妝品,是指以清潔、保護、美容、修飾為目的,用揉搓、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塗於皮膚、頭發、指甲、嘴唇等人體表面的日用化工產品。
⑵ 化妝品管理條例國家按照什麼對化妝品
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法律規定,國家按照風險程度對化妝品、化妝品原料實行分類管理。化妝品分為特殊化妝品和普通化妝品。
《化妝品管理條例》第四條,國家按照風險程度對化妝品、化妝品原料實行分類管理。
化妝品分為特殊化妝品和普通化妝品。國家對特殊化妝品實行注冊管理,對普通化妝品實行備案管理。
化妝品原料分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國家對風險程度較高的化妝品新原料實行注冊管理,對其他化妝品新原料實行備案管理。
⑶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國家按照什麼對化妝品進行分類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法律規定,國家按照風險程度對化妝品、化妝品原料實行分類管理。化妝品分為特殊化妝品和普通化妝品。
《化妝品管理條例》第四條,國家按照風險程度對化妝品、化妝品原料實行分類管理。
化妝品分為特殊化妝品和普通化妝品。國家對特殊化妝品實行注冊管理,對普通化妝品實行備案管理。
化妝品原料分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國家對風險程度較高的化妝品新原料實行注冊管理,對其他化妝品新原料實行備案管理。
⑷ 化妝品新法規
法律分析:化妝品新法規為《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是為了規范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化妝品監督管理,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促進化妝品產業健康發展,制定的。
法律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化妝品監督管理,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促進化妝品產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⑸ 法律對化妝品生產及其廣告宣傳有哪些規定
某省工商局前不久進行的商品質量抽查顯示:特殊化妝品質量問題嚴重,對消費者來說,實在是「美麗的陷阱」。抽查發現,許多化妝品雖標明具有特殊化妝品的功能,卻沒有特殊化妝品批准文號,屬非法生產的商品,並對消費者構成欺騙性宣傳。更為嚴重的是,一些祛斑類化妝品汞含量嚴重超標,甚至超過國家標準的幾千倍、上萬倍。問:法律對化妝品及其廣告宣傳有哪些規定?
根據衛生部1989年發布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的界定,所謂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布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而特殊化妝品是指用於育發、染發、燙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雀斑、防曬的化妝品。化妝品是一種與人體密切接觸的化學物品,一旦質量存在問題,對人體的傷害將是直接而嚴重的,所以法律對它的生產和銷售制定了嚴格的標准。 首先,化妝品生產企業必須具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准、頒發的《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同時,生產企業在化妝品投放市場前,還必須按照國家《化妝品衛生標准》對產品進行衛生質量檢驗,對質量合格的產品應當附有合格標記,未經檢驗或者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產品不得出廠。 其次,對於化妝品經營單位和個人來說有五種化妝品不能銷售:(1)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所生產的化妝品;(2)無質量合格標記的化妝品;(3)標簽、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不符合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化妝品;(4)未取得批准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5)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一旦這些經營單位違反,則將招致輕則罰款、重則刑事責任的懲罰。 最後,就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來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專門為其制定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美容類化妝品,必須持有省級以上化妝品檢測站(中心)或者衛生防疫站出具的檢驗合格的證明;特殊用途化妝品,必須持有國務院行政部門核發的批准文號;」才能申請發布廣告。 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14條和《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第8條的規定,化妝品廣告禁止出現下列內容:(1)化妝品名稱、製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誇大的;(2)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3)宣傳醫療作用或者使用醫療術語的;(4)有貶低同類產品內容的;(使用最新創造、最新發明、純天然製品、無副作用等絕對化語言的;(6)有涉及化妝品性能或者功能、銷量等方面的數據的;(7)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
⑹ 化妝品的定義是什麼
目前國際上對化妝品的概念尚沒有統一定義。歐盟現行的《化妝品規程》中定義化妝品是接觸於人體外部器官(表皮、毛發、指趾甲、口唇和外生殖器),或者口腔內的牙齒和口腔黏膜,以清潔、發出香味、改善外觀、改善身體氣味或保護身體使之保持良好狀態為主要目的的物質和制劑。美國食品和葯品管理局對化妝品的定義是:用塗抹、散布、噴霧或者其他方法使用於人體的物品,能夠起到清潔、美化,促使有魅力或改變外觀的作用。日本對化妝品的定義是:為了清潔和美化人體、增加魅力、改變容貌、保持皮膚及頭發健美而塗抹、散布於身體或用類似方法使用的物品,是對人體作用緩和的物質。
⑺ 下列產品中什麼屬於化妝品
一般護膚品:
1、一般護膚品:護膚膏霜類、乳液類、油類、化妝水類、爽身類、沐浴類;
2、易觸及眼睛的護膚產品:眼周護膚類、面膜類、洗面類。
一般彩妝品:
1、一般彩妝品:粉底類、粉餅類、胭脂類、塗身彩妝類;
2、眼部彩妝:描眉類、眼影類、眼瞼類、眼毛類、眼部彩妝卸除劑;
3、護唇及唇部彩妝類:護唇膏類、亮唇油類、普色唇膏類、唇線筆。
特殊類化妝品
育發、染發、燙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曬的化妝品是較為特殊的化妝品。
1、育發化妝品是指有助於毛發生長、減少脫發和斷發的化妝品;
2、染發化妝品是指具有改變頭發顏色作用的化妝品;
3、燙發化妝品是指具有改變頭發彎曲度,並維持相對穩定的化妝品;
4、脫毛化妝品是指具有減少、消除體毛作用的化妝品;
5、美乳化妝品是指有助於乳房健美的化妝品;
6、健美化妝品是指有助於使體形健美的化妝品。
⑻ 化妝品指的是什麼
化妝品是指以塗抹、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於人體(皮膚、毛發、指趾甲、口唇齒等),以達到清潔、保養、美化、修飾和改變外觀,或者修正人體氣味,保持良好狀態為目的的產品。包括清潔人體用的清潔用化妝品;調整皮膚水分和油分,保養和滋潤肌膚,以保持皮膚健康用的基礎化妝品;潤飾容顏用的美容化妝品;美化和保護毛發、指甲用的化妝品;口腔內使用的化妝品以及芳香製品等。化妝品品種繁多,從其所含成分來看,化妝品是不同化學物質通過不同的工藝混合製成的。世界各國都把化妝品列為精細化學品(Fine Chemicals)或專用化學品(Chemical Specialties)。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化妝品不得宣傳醫療作用,不得暗示療效,不得進行虛假誇大宣傳,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得宣傳特殊功效。禁止在化妝品包裝、標簽、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材料中宣傳或暗示「抗菌、抑菌、除菌」及其他醫療作用。——摘自《領導幹部質量安全知識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