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⑴ 怎樣才能領到失業保險金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1)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擴展閱讀: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十四條 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
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第十六條 失業保險金以及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失業保險待遇的標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第十八條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辦機構有權即行停止其失業保險金發放,並同時停止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經辦機構應當通過准備書面資料、開設服務窗口、設立咨詢電話等方式,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提供咨詢服務。
第二十條 經辦機構應按規定負責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的統計工作。
⑵ 怎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一般不會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通常參考值計算公式是當地最低工資的70%。
比如北京目前最低工資為2000元,那麼失業金標準的制定原則將參考2000元的70%,也就是1400元制定。各地最低工資標准通常是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25%。比如北京2016年社平工資是7706元,2017年最低工資標准為2000元。
失業保險繳費在五年以下的,每滿一年可領三個月,最多可領取24個月。五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最多可領取24個月。
(2)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足5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長12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足10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長18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長24月。
4、再次失業,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合並計算長得超過24月 。
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准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⑶ 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
1.我們先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根據《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要符合三個條件:一是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三是進行失業登記。
2.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很好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失業保險是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個人離職後靈活就業繳納的社保中沒有失業保險,不影響失業保險核定和領取。還有一種是職工如果是農業戶口,個人也是不繳納失業保險的,單位只繳納單位繳費部分,只是這個和職工失業保險核定的期限以及標准不同。
⑷ 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領取的方法:1、失業人員如果符合並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首次申領手續;2、出示證明材料,辦理失業登記;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失業登記手續之日起10日內,審查失業人員是否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4、經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由指定銀行按月發放。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14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⑸ 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法律分析: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持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等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後即可領取失業金。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⑹ 怎麼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如下: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具體細節由當地同年規章制度決定。
二、失業保險金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當符合相關條件的時候,按照上述流程就可以申領啦。
⑺ 如何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那麼失業金如何領取呢?失業金能不能一次性領取呢?其實是可以一次性領取的,如果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從事個體經營、興辦企業,憑其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將其應領取的失業金一次性發給本人。不過每個地區領取的手續與條件不一樣,具體材料的問題,請向戶籍所在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咨詢。下面社保代理小編和大家說說如何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對於醫保報銷的攻略,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2020年全國社保醫保申辦報銷流程!
一、享受一次性領取失業待遇條件。
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所需資料。
1、《失業保險一次性待遇申領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納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申請人不是營業執照上的法人代表時,還應提供相關的股東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在廣州申領失業保險金程序。
失業人員持申領所需資料到市社保局辦理申領手續(每月1~20日辦理),待遇於審批完畢的本月劃入失業人員社會保障卡賬戶。(每個地區的申領手續不一樣,具體按當地的社保局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來操作)。
⑻ 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法律分析:1、失業人員到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管理中心所在地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登記;2、失業人員到失業管理中心進行求職登記和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3、申請通過後,工作人員在《勞動手冊》上記載本次申領後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起止日期;4、失業人員在每月15日憑銀行存摺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